男子酒後認錯車造成烏龍竊案


  都是喝酒惹的禍!尤姓男子酒後誤認車輛,持鑰匙開啟車門進入時遭詹姓車主報警查獲,尤某酒醒後才記起自己的車子停在另一處;其行為雖令人同情,但卻違法了,警方依竊盜罪嫌將尤某移送法辦。


  東勢警分局東勢所於7日晚間,破獲一件烏龍汽車竊盜案,尤姓男子於7日晚上8點在東勢鎮第七橫街2號前,以鑰匙開啟詹姓車主的自小客車門,進入車內時遭車主報警。東勢派出所所長林芳靖、警員楊文傑、林文平等人趕抵現場,當場將尤男逮捕。


  警方調查,詹姓車主是在東勢鎮三民街黃昏市場做生意,他將車子停放在其朋友位於第七橫街2號門前,於晚上641分時,朋友發現有人打開車門,趕緊通知警方及詹姓車主到場,當場將尤民逮捕。


  尤男被捕時,身上滿是酒味,經員警酒測發現測試值高達1.39mg/l,且尤男一直向警方表示他沒有偷人家的車,他是開自己的車,但警方要他說明他的車位置時,尤民卻一時說不清楚。


  直到尤男酒醒後,他才回想起他的自小客是停放在東勢鎮文新街與勢林街口,警方帶同尤男前往查看,果真發現他的自小客車停放在該處,且該車顏色及車型與詹姓車主所有的自小客有些雷同,如果不仔細辨識在夜間也有可能認錯;雖然尤民行為令人同情,但其行為已觸犯竊盜罪嫌,還是要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9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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