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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東勢林管處強制執行收回林地之後,隨即派員栽種苗木造林。(東勢林管處提供)
強制執行收回占耕林地搶救國土
為搶救國土,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日前到台中縣和平鄉大安溪事業區第115林班,強制執行收回遭非法占用國有林地公1.6092頃,並立即種植肖楠、台灣櫸等苗木造林。
東勢林管處為執行行政院「國土保安計畫—解決土石流災害具體執行計畫」落實及維護國土保安,於10月2日會同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人員,到位於台中縣和平鄉大安溪事業區第115林班地,強制收回民眾非法占用國有林地並完成復舊造林。
東勢林區管理處指出,占用人多次違規、違法(擅伐、擴墾、擅自舖設水泥路面、嫁接甜柿、繼續占用原濫墾地等)。案經東勢林管處依法移送司法機關究辦,經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定讞,占用人應將占用林地返還林管處。
執行強制收回遭非法占用國有林地當天,林管處人員會同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和平分局轄雙崎派出所、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東勢分隊、東勢地政事務所、台灣電力公司、拆除工人及造林工人等60餘人,在警力的戒護下,現場佈署執行。
由執行法官下達執行命令拆除地上物解除債務人等的占有地後,點交收回的違規林地1.6029公頃面積予林管處,林管處人員隨即栽種適地適木的肖楠、台灣櫸等苗木。
東勢林管處長陳奕煌呼籲,為全面強化造林確保國土保安,今後將更積極加強林地護管工作,杜絕非法,一經發現有違規、違法事實,將立即移送警察單位並訴請法院返還林地,並復舊造林,以回歸林務局森林經營的權利與責任。98.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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