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減少交通事故死亡55


 台中縣警局統計,97年度轄區A1(當場死亡或24小時內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計發生151件,造成157人死亡,較96年發生199件、212人死亡,件數減少48(降低24.1%)、減少55人死亡(25.9%),減少龐大社會成本損失。


 縣警局指出,在9610月函頒「防制A1類交通事故評核計畫」,該計畫內容採用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肇事危險度指標-肇事次數當量(ETAN)值,以96年本轄各類(A1A2A3)交通事故資料為基礎,篩選出下列轄內易肇事死亡熱區(包括沙鹿鎮中棲路與中山路口等24處易肇事路口、大里市元堤路等17處易肇事路段),及各該熱區易肇事時段、肇事違規因素作為各警察分局易肇事防制勤務部署重點,實施強力惡性違規執法作為,並以目標管理方式經常檢討勤務部署。


 另針對工程部分主張「工程缺失事故零容忍」,針對反光導引設施不佳、新闢道路尚未通車路段封閉不確實等7項交通工程設施易導致肇事重點提報道安會報列管由各道路主管機關改善,全年度至少提報50處。


 在教育宣導部分,針對學生無照駕駛、酒後指定駕駛、騎乘機車配戴安全帽及安全防衛駕駛觀念等重點,由本局教育宣導編組前往各學校、機關團體實施宣導或透過各種媒體管道實施。97121日 更敦請縣長假縣府中庭召開「擴大交通安全宣導防制酒後駕車記者會」宣示防制酒後駕車決心及透過媒體實施教育宣導。


 在事故防制執法部分,今年重點仍以肇事原因排名在前的7項交通違規為主軸,包括騎乘機車或附載人員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汽機車左轉彎未依規定、酒後駕車、逆向行駛、違規超車、嚴重超速及闖紅燈。交通執法目的依然會以減少交通事故發生、減少社會成本損失為目的。9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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