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災後漂流木打撈核准問題多


大甲溪與大安溪流域在七二水災、艾利颱風時,沖出不少漂流木,也衍生不少民眾申請打撈漂流木的問題,讓警方等執法單位出現「捉放曹」戲碼;民眾建議不如在水災後就立即分溪段,全面招標由民間打撈,同時清除溪中垃圾。


縣長黃仲生於8月底到和平鄉達觀村勘災時,當場在大安溪發現有民眾涉嫌竊取溪中漂流木,立即通報警方到場處理;員警將現場作業工人帶回警局,並根據工人供詞,找上在附近的負責人,結果該負責人出示第三河川局核准打撈的公文,證實三河局在8月26日核准他們打撈漂流木,警方只好將一干人士飭回。
 不過,員警對於第三河川局竟在艾利風災發生、地方政府已經公告禁止打撈漂流木後,還核准民眾申請相當不解,質疑三河局違反森林法規定,也讓人懷疑核准過程不單純。


第三河川局長張義敏表示,艾利風災8月25日發生,該案在24日就提出申請,由於當時尚未收到縣府公告禁止打撈漂流木的公文,因此依法核准,在收到公文後,已經撤銷該案。縣府則表示,8月25日就已上網公告,將責任推給公文往返不合理。


縣府認為,第三河川局雖然事後緊急撤銷許可,但還是有疏忽;林務局東勢林管處也指出,根據森林法規定,天然災害發生後,河川漂流木禁止打撈,艾利風災發生後,此一規定應是自動生效。93.09.07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山城風雲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