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炫、亮超跑改裝
警方深夜取締抓、抓、抓
鑑於天氣日漸炎熱,常有民眾為突顯個人喜好或吸引目光,而違規改裝車輛或拆除消音器設備,於夜間高速呼嘯行駛製造高分貝噪音,嚴重妨害安寧,引發社會不良觀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為有效遏止改裝車噪音擾民及展現警方執法決心,特於105年5月27日星期五週末假期,結合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實施「環、警、監聯合大執法」,同步強力取締改裝噪音車輛專案勤務,全面針對轄區易發生違規之地區、時段、路段實施路(臨)檢,以遏止噪音及改裝車輛歪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取締噪音及改裝車輛之決心從不間斷,每月均函請環保局及監理單位,全面動員人力攜帶專業檢測儀器,配合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勤務」,查自105年1月迄今共計規劃執行10場次;另市警局為避免社會大眾對警察無法作為之不良觀感,更針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5款「拆除消音器」,律定取締執法作為,並訂定加強取締「重大交通違規專案」等策進作為。
經統計市警局105年迄今,共計取締拆除消音器噪音車違規共計278件,與去年同期比較(22件),增加256件(+1163.64%),警方以強勢作為落實取締各項工作,更透過全面延續性宣導活動,根植民眾建立交通安全觀念,以有效防制噪音及改裝車輛違規,展現執法決心不鬆懈,絕不容許噪音超跑深夜橫行,擾民清夢,確實有效維護交通秩序及社會安寧。
105年5月27日22時至02時,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執行取締改裝噪音車輛專案勤務,於南屯區惠文路與向上路口發現BMW超跑等改裝車輛耍酷耍炫發出高分貝刺耳噪音,嚴重妨害安寧,挑戰公權力。立即當場主動攔查,並經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施以車輛噪音檢測,共計5部有BMW超跑等汽、機車均違反標準值,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警方依據上開法令規定,均分別舉發之。
交通警察大隊盧勇誌大隊長特別呼籲,警方24小時取締絕不放鬆,市警局將賡續執行取締噪音及改裝車輛專案勤務,並將增加定期、不定期執法,以高強度、高密度之執行方式,嚇阻心存僥倖者改裝車輛,法律無假期,提醒市民切勿改裝車輛製造噪音,養成守法觀念與習慣,才是最明智的決定。2016.05.28(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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