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蝦仁及調味醬料抽驗一件不合格  

蝦皮蝦仁及調味醬料抽驗一件不合格

 台中市政府近日抽驗市面蝦皮、蝦仁及調味醬料共68件產品,檢驗規定外煤焦色素、二氧化硫、防腐劑、硼酸及其鹽類等項目,檢驗結果17日出爐,1件蝦皮不合格,衛生局已立即通知業者下架且不得販售違規產品並持續追查,維護飲食安全。

 衛生局於5月2日至10日間派員前往雜貨店、攤商、賣場等地抽驗蝦皮24件、蝦仁20件、調味醬料24件,總計68件產品,檢驗結果1件蝦皮不合格,現持續調查辦理。

 衛生局表示,這次檢驗不合格的「3A冬蝦(劍蝦)」是在大里區新美食材家有限公司抽驗,檢驗項目為規定外煤焦色素陰性(標準:不得檢出)與二氧化硫0.2G/KG(標準:0.1G/KG以下)與規定不符超過標準,檢驗報告出爐後衛生局立即通知業者違規產品下架不得販售。

 經調查據王姓店長表示,這批違規產品共進貨1箱(30台斤/箱)已賣給散客售罄,由於該公司尚無法釐清進貨來源,衛生局已再次令業者釐清貨主並通知新美食材家有限公司黃姓負責人至局說明,將再依訪談結果違反法條據以後續處理。

 而這次另抽驗「蝦仁」檢驗防腐劑12項、硼酸及其鹽類(標準:不得檢出)、二氧化硫(標準:0.1G/KG以下);「調味醬料」檢驗防腐劑12項、甜味劑4項.、規定外煤焦色素陰性(標準:不得檢出),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

 衛生局說明,漂白劑二氧化硫為合法食品添加物,但有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長期過量攝入含二氧化硫食品易引起呼吸不順、噁心嘔吐等腸胃症狀,甚至引發氣喘等,影響民眾健康。

 衛生局長徐永年表示,食品業者應依食安法第18條規定正確合理使用食品添加物,若違反相關規定可依同法第47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徐局長也提醒民眾,選購蝦皮蝦仁等食品應注意包裝是否完整,標示是否清楚,建議可選購色澤自然,不要購買顏色太鮮豔或過白的產品,並留意是否有刺鼻味,料理使用前先用水浸泡、充分沖洗,也可以減少二氧化硫等殘留,維護飲食安全健康。2016.06.17(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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