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警分局積極守護山林
今年查獲6起違法挖掘老樹案
為防止山坡地遭違法開挖及濫挖、濫伐老樹販售,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員警加強巡查,今年截至目前陸續於和平區東崎路發現6件未經申准、違規挖掘老樹欲販賣案,警方依違反《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條例》及《森林法》移送法辦,並函請市府農業局研議將私有原住民保留地林業用地內的老樹納入管理,以確保老樹不再被挖掘販售。警察局強調,將持續積極守護台灣美麗山林,也呼籲民眾依規合法開發,勿投機取巧。
台中市警察局表示,警察並非老樹違法挖掘販賣的業務主管機關,但基於行政一體及市府保護山林的共同目標,和平分局員警若於執勤時發現挖掘或砍伐老樹的情形,都會主動通報主管機關。和平警分局近期陸續查獲轄區內70歲張姓老翁等人,違規在私有原住民保留地的林業用地內整地,並挖掘老樹載運他處欲移植後販賣,且因有利可圖而一再發生。
和平分局表示,員警今年已陸續在東崎路查獲6起案件,都是地主未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逕自雇請挖土機開闢道路及整地,並挖掘生長在該土地內的高齡櫸木、楠木等老樹,疑似欲移植後再以每棵數十萬元不等價錢販賣圖利,因違規行為逾越行政許可範圍,經主管機關現場確認後,均依法送辦並將查扣犯罪器具。
警察局呼籲,民眾如有開發案件務必依規合法進行,須提出申請許可後經主管機關實地會勘確認,避免越界開挖及砍伐觸犯法令;如違法恐因《森林法》去年修正後刑責加重,將處併科贓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金,且須沒收犯罪工具。
市警局並表示,為確保老樹不再被挖掘販售,已函請市府主管機關農業局,研議將私有原住民保留地林業用地內的老樹納入管理,盼民眾切勿投機取巧,與市府攜手共同守護美好山林。2017.05.20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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