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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噪音車輛 95市民支持

      台中市環保局及警察局強力取締噪音車輛,根據市府研考會民調顯示,支持市府加強取締噪音車輛支持度高達95%,不支持者僅4.2%。環保局表示,車輛改裝合法認定權責在監理單位,環保局僅就噪音進行檢測,檢測不合格車輛依法可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市府尊重改裝車權益,也會持續加強取締噪音車輛,呼籲大家一起維護居家安寧。

      環保局指出,近幾年車輛噪音陳情件數持續增加,104年僅5788件,105年倍增為11447件;今年截至4月為止,即已多達8903件。根據研考會「台中市政府政策推動暨整體施政滿意度民意調查」顯示,87.9%民眾認為改裝車不但造成噪音,也會影響行車安全;支持市府加強取締噪音車輛的支持度高達95%,不支持者僅4.2%

      為維護台中市居家安寧,環保局將持續進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受理民眾檢舉噪音車,並依照《噪音管制法》的標準作業流程,揪出真正影響安寧的違規車輛,決不縱容。同時環保局自104年起已開始安排每月至少1次假日場次,未來將視案件數量適時增加服務場次,減少民眾上班日到檢的不便。

      另外,針對改裝車輛的合法認定,將回歸中央監理單位權責,統一判定。環保局僅針對攔檢及遭受檢舉後經通知到檢的車輛,根據檢測結果依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辦理,檢測不合格的車輛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規定告發,得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改善後複驗。

      若經通知複驗不合格或未到驗者,環保局將依噪音管制法第28條規定,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要求至複驗合格為止。

      環保局強調,市府尊重改裝車友的權益,僅針對噪音部分加強取締,未來將持續配合警察局及監理單位加強取締噪音車輛,呼籲市民朋友一同守護居家安寧。

      若發現噪音車輛也可記錄下該車車號、發現地點、發現時間及妨害安寧事實或違規證據資料(照片或影片),至噪音車檢舉網站檢舉(http://noisecar.epa.gov.tw/public/pub_news.asp ),環保局將依法通知到檢作業。

      由市府研考會所執行的「台中市政府政策推動暨整體施政滿意度民意調查」,自今年524日至26日晚間以市內電話進行調查,成功訪問1248名居住於台中市的16歲以上民眾,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在正負2.77個百分點以內。2017.06.12(台中市政府新聞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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