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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場涉違法使用捕獸鋏依違反動保法開罰

針對和平區若茵農場因使用捕獸鋏導致貓隻死亡一事,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六日獲報後,隨即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二具使用中的獸鋏,當場沒入;動保處表示,農場使用捕獸鋏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最高可處七萬五千元罰鍰,另致貓隻死亡一事,因涉有期徒刑刑責,將另案函送地檢署偵辦。

動保處表示,六日派員至農場現場稽查後,發現二具使用中的獸鋏,即令負責人當場拆除,並由動保處將獸鋏帶回,避免再造成其他動物受傷。而農場使用捕獸鋏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十四之一條,動保處將持續訪查及蒐集相關事證,最高可對農場處七萬五千元罰鍰。

另因捕獸鋏導致貓隻死亡一事,因涉有期徒刑刑責,動保處將蒐集相關資料另案函送地檢署偵辦,若為故意傷害動物導致死亡,最高可處二年有期徒刑,併科二百萬元罰金。動保處表示,獸鋏殺傷力強,動物一旦誤觸便無法掙脫,往往導致死亡,幸運獲救的也難逃截肢的命運,呼籲民眾愛護動物,切勿以身試法。

據了解,有網友在網路PTT貼文稱一隻貓被捕獸鋏夾住,農場人員表示,確實有使用捕獸夾,但不是用來抓野貓,是用來抓老鼠的,員工發現貓被夾傷要將牠送動保處時,農場養的流浪狗突然從後方竄出,將貓咬走後咬死;不知道用捕獸鋏違法,對犯錯除了承認面對外,農場將改用捕獸籠,不讓同樣的意外再發生。2018.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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