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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行動條碼(QR Code)轉帳納稅快速又便利

  103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開徵,納稅義務人以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信用卡等方式轉帳繳稅,可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的行動條碼(QR-Code),免輸入銷帳編號及繳款金額等資料,即可完成轉帳繳稅,快速又便利。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繳納103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更方便,隨時以平板電腦或智慧型手機掃描繳款書上的行動條碼,立即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辦理線上轉帳繳納;市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使用行動條碼(QR-Code)網路繳稅時,請核對App開啟網頁的網址是否連結到正確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並確認QR-Code帶出的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款截止日、期別代號是否跟繳款書上資料相符後,輸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再按確認完成轉帳繳稅。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2014.09.26(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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