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清明掃墓在山林田野引火燃燒違反法規將予處罰


 每年清明時節,重視孝道的國人,總是會前往墓地打掃並祭祀祖先,由於墓園多位於山林雜草較多的郊區,若民眾掃墓祭祖時任意引火焚燒雜草或殘枝等廢棄物,稍有不慎,容易引發山林火災,甚至延燒波及附近房舍,威脅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任意引火焚燒雜草或殘枝等廢棄物,違反消防及其他法規將受罰,未經許可在山林田野引火者,依據消防法規將處以新臺幣10006000元罰鍰,即日起消防局將加強墓地林野巡查,取締違法行為。


  為了預防民眾掃墓祭祖引發山林火災,消防局除提供水源供民眾使用外、並派遣人車於主要墓地警戒及針對搶救不易之墓地處所策訂具體搶救作為等各項防護措施,市府民政局、環境保護局亦事先派人清除各公墓周圍雜草,及放置大型垃圾桶()於墓地入口處方便民眾使用。


  民眾祭祖、掃墓時一定要注意「41記得」的口訣:「不」任意燒雜草、「不」讓冥紙飛揚、「不」隨意丟煙蒂、「不」放爆竹煙火、「記得」撲滅餘燼,所謂星星之火足以燎原,維護美麗及安全的家園是大家的責任。2011.03.29(台中市政府消防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山城風雲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