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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富野爆諾羅病毒

市府積極處理並協助消費者求償

  武陵富野渡假村爆發遊客感染諾羅病毒,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獲報後已勒令業者停止供餐,並對飯店早餐、環境衛生等進行稽查,未來將持續監測疫情及檢驗結果,督促業者改善衛生,並加強救護站人力;消費者如因業者疏失而染病,也可檢附住房收據、就醫證明等相關事證,由市府消保官協助統一向業者求償。

  春節期間武陵富野渡假村發生遊客用餐後出現上吐下瀉、發燒等症狀,業者坦承有員工感染諾羅病毒,疑似透過食物傳染給投宿遊客。衛生局獲報後即針對遊客食用的早餐、餐廳環境、餐點製程、人員衛生、廚工人體疫情等進行檢驗,22日勒令餐廳停止供餐,23日再次派員到場稽查輔導,今(24)日則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局中區防疫指揮官王任賢醫師帶隊視察,強化疾病管控。

  衛生局表示,如經判定食品中毒成立,因此危害人體健康,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移送法辦,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如未有食品中毒因果關係,但食餘檢體檢出病原菌,則依違反第15條第4款,可處新臺幣6萬元至2億元。

  市府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業者如未能有效管理環境衛生,致使疫情擴大,其所提供旅宿服務未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規定,應賠償消費者所受的損害。

  此外,業者因封館消毒而無法提供相關服務,對於已訂房卻未能住宿的消費者,業者應依交通部公告的「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全額退還所收費用,並再給付退費金額一倍之賠償。

  市府消保官目前持續與武陵富野渡假村協調相關退費賠償機制,消費者可透過消費申訴機制進行申訴,消保官將會同衛生局、觀光旅遊局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助消費者尋求合理賠償;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問題,均可用手機或市話直播「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諮詢。2015.02.24(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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