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罹肝癌住院急需用錢借高利貸
無力繳息遭逼債警方查獲2嫌送辦
中市魏姓民眾因父親罹癌急需用錢,向朋友的哥哥綽號「七哥」男子所經營之地下錢莊借高利貸10萬元,本金尚未歸還,卻已先繳交7期利息10萬5千元,因不堪重利孳息,無力償還,復屢遭犯嫌上門逼債,警方於10月3日 趁犯嫌與被害人約定在農會前簽立本票時,當場將王、吳2嫌緝捕送辦。
東勢警分局調查,魏姓被害人指稱,因其父罹患癌症急需用錢治療,於99年12月間向朋友的哥哥綽號「七哥」王嫌所經營的地下錢莊借高利貸10萬元,並由魏姓被害人簽具3張10萬元本票及質押汽車駕照,以每個月為1期計算應繳利息1萬5千元,付息方式依約定在王嫌家中或神岡區某交流道下,將利息交給王嫌。
由於月息高達15分重利,魏姓被害人本金尚未歸還,已先繳交7期利息共10萬5千元,因無法再支付高額利息,致延滯15期利息未付,犯嫌即多次至魏姓被害人家中言詞逼迫還債;案經偵查隊員警積極偵辦並蒐集相關證據資料,查出綽號「七哥」男子即係王文衍(59年次、中市人、農,有電遊場業管理前科),遂於本(10)月3日15時5分利用王、吳2嫌與被害人約定在新社區農會簽立3張各10萬元本票時,當場將王嫌與另一在場男子吳姓男子(75年次、中市人、工、無前科)等2嫌緝捕到案。
王嫌於警訊中坦承經營地下錢莊,趁人缺錢孔急,無助輕率之際,以重利貸予不特定人,從中牟取暴利;因得悉被害人急需現金支應其父罹癌治療費用,於99年12月間借貸予被害人現金計10萬元,因魏男已延滯15期利息未繳,才多次至被害人住處言詞討債;案經被害人指證歷歷,復有扣案3張本票及被害人之妻所有之汽車行照等證物,全案經東勢警方依重利罪嫌將汪、吳2嫌移送法辦。
東勢警分局呼籲民眾,倘遭到非法侵害時,應即向警方報案,以保障自身權益及安全,並警告不法之徒勿趁人無助缺錢孔急之際,從事非法犯罪勾當,倘以身試法,將淪落法網,遺憾終生。2012.10.04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