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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楊永昌揭市地重劃過程的不公不義案


  台中市目前辦理中的自辦市地重劃單元2及單元2內的交六用地,爆發重劃開發公司涉嫌矇騙欺壓上千地主,不符合公平正義程序,玩法弄權,市府浪費公帑,疑似圖利財團超過6百億元案;市議員楊永昌接獲地主陳情檢舉,特地在議會組織專案小組,2日召開記者會促請相關單位深入調查是否有官商勾結等不法情事。


  市地重劃單元2面積佔13.03公頃,位於黎明路、永春東路、五權西路二段、環中路街廓內,參加重劃地主超過千人,重劃委員會委由富有土地開發公司負責開發。


 根據陳情內容相關地主指出,富有公司幕後大老闆為長億集團,董事長傅忠道,受命於長億集團,因此長億於民國95年間入股富有數千萬元,成為大股東。


 專案小組1日在議會召開首次會議,出席的張廖萬堅、陳本添、賴義鍠、林珮涵等議員推舉楊永昌為召集人,副召集人由張廖萬堅擔任。與會人員包括地政局長曾國鈞、研考會副主委張炳中、民政局副局長呂英俊、及政風處、都發局、建設局等單位代表。


 楊永昌、張廖萬堅等議員,在專案小組首次會議中,就陳情地主所提出的疑似官商勾結、循私舞弊、違反公平正義等不當情事,綜合討論後,作出專案小組近期內將擇期勘查重劃情形等8項結論。


 針對專案小組開會初步所了解案情,楊永昌2日在議會特地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他說,單元2重劃過程中的不公不義,最引發外界深度關切的主要焦點,計有下列5項:


 第一,市府配合開發單元2,發放土地補償費、地價救濟金等經費約5億元,依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辦法規定,重劃前市府已取得之道路等公共設施用地,不能納入共同負擔,可是開發公司為減輕成本,未報准主管機關,即擅自一併納入共同負擔,嚴重損害地主權益。專案小組要求地政局提出解釋及法令依據,並請示內政部是否合法,再向專案小組提出報告。


 第二,單元2細部計畫變更,未經五分之三地主同意、市府主管機關地政局核准、內政部備查等程序,重劃會就擅自變更,涉嫌將原先設計的文教用地等公設位置,變更挪到邊緣偏遠處,把精華地段列為抵費地,俟開發完成後,地價勢暴漲千百倍,該財團將來獲利可能超過6百億元。針對此疑點,地政局、都發局列席官員則互推責任,大打太極拳。


 第三,單元內原有的廟宇及墳墓,被發現分配挪移到公設用地上,違法大膽行徑,令議員側目,要求相關單位徹查了解是否有包庇、圖利他人之嫌。


 第四,單元內的文教用地,管理權責單位為教育局,但是,目前卻有好幾千坪的文教用地,已成為民間商場、會展之經營處所,是否經教育局同意租借抑或官商勾結等情事?專案小組也要求深入查究。


  第五,單元2內的交6用地,未來將規劃為台中市的國道客運與快捷巴士等聯合轉運站,目前卻傳出部分地主興訟爭取權益,指控開發公司涉嫌欺騙地主,說是政府的交通用地,不能參加分配;最近,又爆發開發廠商要求市府將容積率500%,提升到1000%,市府函文轉報內政部,被內政部逕予駁回。專案小組懷疑有「內神通外鬼」圖利財團之嫌,除將深入追查外,也要求地政局重新調查意願,以保障地主權益。2012.10.02(楊永昌議員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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