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處理殘火


                闢防火巷





梨山森林火災最短時間撲滅


  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所轄大甲溪事業區第66林班地,台中縣和平鄉環山地區森林,於12日上午約1020分發生火災,在東勢、南投、花蓮、羅東等林管處國家森林救火隊、退輔會森林保育處、臺中縣消防局、造林工人、在地民眾、空勤總隊及國防部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全力投入滅火工作下,火勢己在131030分獲得控制,13時撲滅,延燒面積約13公頃。


  東勢林管處12接獲火警通報後立即成立森林火災緊急應變小組,並由處長陳奕煌親率救火隊員前往火場,冒險徹夜持續滅火。林務局長顏仁德於13日上午630分從台北趕往火場坐鎮指揮。


  林管處指出,為有效阻絕火源,使用「紅外線熱影像儀」偵測火場溫度,判斷團火位置,救火隊員再以砍刀等救火工具開闢防火線,並採直接滅火方式,防止火勢擴大。總計動員東勢、南投、花蓮、羅東等林管處國家森林救火隊、退輔會森林保育處、臺中縣消防局等182人搶救火災,火災於13日上午1030分獲得控制,13時撲滅,由東勢林區管理處21人在火場嚴密監控餘燼。


  這起森林火災起火點為青剛櫟、楓香三年生造林地延燒至二葉松林,由於深厚枯枝落葉層,地形陡峭,加上風勢強勁,滅火不易的情況下,由空勤總隊派遣UH-1H型直升機2架及B-234型直升機1架,國軍支援CH-47雙螺旋槳直升機,於大甲溪取水灌救,以壓制火場上方山脊線火舌及峭壁團火,13日上午持續灌救。地面救火由訓練有素的國家森林救火隊,配合空勤總隊空中立體滅火救災方式全力滅火,於最短時間1天內即控制火勢,迅速撲滅。東勢林區管理處表示,起火原因正由消防單位鑑識中。


  東勢林區管理處處長陳奕煌呼籲,民眾入山時須注意防火,共同守護山林。依據森林法第34條,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不得有引火行為,但經該管消防機關洽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並應先通知鄰接之森林所有人或管理人,且應預為防火設備。違反者依據第56條,處新台幣12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如有森林火災等相關訊息,請撥保林專線:0800-000930(林林林救山林)或0800-057930(林務局救山林),檢舉縱火破案獎金最高100萬元98.09.13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山城風雲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