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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燃燒行為查獲環保局將開罰5千元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今年度(103年)至目前為止,共接獲778件露天燃燒陳情件數,其中現場查獲露天燃燒行為者共34件,針對現場查獲者立即告發處以5千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為避免民眾隨意燃燒,影響空氣品質,環保局製作宣導短片宣導農友勿露天燃燒,與農政單位舉辦宣導會及示範觀摩會外,並在露天燃燒好發地區之區公所配合跑馬燈、LED螢幕等電子看板予以播放宣導內容,同時製作宣導廣播帶請各區里長於稻作收割期前,定時利用各里廣播系統協助勿露天燃燒之廣播宣導,此外,環保局也利用各區清潔隊之清運車輛沿街廣播播放,擴大宣傳法令。
環保局長黃崇典表示二期稻作即將收割,又逢秋冬節氣,請農友們切記,稻草不燃燒,就地翻耕最環保,請全民協助監督,若是發現焚燒情形,可撥打陳情專線04-22291747或2229-1748,環保局邀請您一同做環保。2014.11.05(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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