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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極門狀告稅官法官指國稅局騙很大

  9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四件人民案件,其中宣判指標性太極門綜合所得稅案判決駁回,現場出庭的一百多位太極門弟子無法接受、群情激憤;下午三點半集結至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按鈴申告國稅局違法徵收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枉法裁判,太極門弟子高喊「廢除行政法院」、「司法已死」,並表示將上訴到底,並將陳情監察院要求彈劾三位法官,不排除再度走上街頭,要求小英總統落實司法改革,轉型正義,還原真相,解決延宕20年的萬年稅單。

      太極門稅務冤案自始就是一個無中生有的整肅假案,敬師禮是贈與,卻被國稅局誣指為學費,違法核課六個年度稅單,同一事實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太極門勝訴,但今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卻做出完全相反的判決,讓太極門不服,怒而控告台中行政法院林秋華、莊金昌、劉錫賢三位法官漠視證據、枉法裁判。

      太極門弟子、律師蔣瑞琴表示,刑事法院在967月還予太極門清白,且認定弟子的敬師禮是贈與;台北國稅局100年進行海內外公告調查太極門敬師禮性質,結果收到7401份的申明表百分之百表明敬師禮是贈與,國稅局也已經承認太極門不是補習班,所以太極門根本沒有任何稅的問題。國稅局卻無視事實證據,違反證據法則,違法將敬師禮劃分一半為贈與、一半為學費,而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雖然於審判期間傳喚七位證人,卻做出與證人陳述的贈與事實完全不符的枉法判決。

      太極門海內外全體弟子同感悲憤,必會堅持真相上訴到底,並且持續陳情監察院要求彈劾三位法官,不排除再度走上街頭,要求小英總統落實司法改革,轉型正義,還原真相,解決延宕20年的萬年稅單,太極門弟子相信事實俱在、鐵證如山,正義與真理同在,最高行政法院必會還給太極門清白。

      太極門指出,敬師禮的本質是「贈與 」,事實也是「贈與」。三審級法院經十年七個月審理,於96年7月13日判決確定無罪、無詐欺、無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認定敬師禮是贈與。98年全部被告均獲國家冤獄賠償,證明本案自始為冤案。

      監察院於91年3月4日以(91)院台司字第0912600349號函附調查意見,詳列侯寬仁於偵辦太極門案涉有八大違法,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

      國稅局關於本案犯有七項重大違法,遭監察院98年9月2日以(98)院台財字第0982200593號函提出糾正。

      行政院召開跨部會會議,決議由國稅局公告調查兩個月(財北國稅法二字第1000249751號公告),結果證明敬師禮百分之百都是贈與。201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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