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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式戶口名簿可替代戶籍謄本
為提供民眾更多元的選擇,內政部已自103年2月5日起實施新式戶口名簿,分為四種版本,民眾可選擇申請其中一版本或全部版本,包含甲式現住人口含詳細記事、乙式現住人口省略記事、丙式現住人口含同一戶長非現住人口有詳細記事、丁式現住人口含同一戶長非現住人口省略記事。
市府民政局表示,新式戶口名簿實施後,民眾可直接依機關需求提供所需的版本(甲式、乙式、丙式或丁式)來替代戶籍謄本,如此可減少民眾往返戶政事務所申領戶籍謄本,提供民眾更便捷的戶政服務。
民政局進一步表示,戶籍資料如有變動,就必須換領新式戶口名簿,戶籍資料如未變動,舊式戶口名簿仍可繼續使用。
另外為強化新式戶口名簿公信力,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www.ris.gov.tw)建置戶口名簿查驗系統,提供機關及民眾查驗所持戶口名簿所載內容是否與戶政機關檔存最新戶籍資料相符。2014.04.09(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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