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社會局不定期聯合稽查老人安養機構


 民眾關心的老人安養機構消防安全問題,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表示,中市的60家老人福利機構及20家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均依據臺中市政府執行「維護公共安全方案」社會福利機構安全設施辦理不定期聯合稽查,以維護機構內住民的公安保障,其中消防稽查包括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使用防焰物品、防火管理人及消防防護計畫是否依規辦理。


 為落實保障機構住民公共安全,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另訂機構輔導查核表,就消防安全制度與設施層面明訂查核項目及內容,包括1、訂有緊急及意外事件處理辦法,明定處理流程及緊急醫療聯絡網。2、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每2年依規申報。3、機構無障礙環境設施改善。4、寢室及浴廁應設有緊急呼叫設備或緊急按鈕且功能正常。5、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每半年依規申報情形。6、依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7、應在明顯位置標示疏散路線圖及緊急出口。8、安全門、樓梯通道暢通無阻礙。9、定期防災演練。10、防火管理制度依法於營業後執行(包含防火管理人遴派、防護計畫書提報及定時自衛消防演練)。11、依法使用防焰物品(窗簾、布幕、地毯等)。


 社會局指出,有關聯合稽查(包括消防局、都發局、衛生局、勞工局等各單位)暨輔導查核結果應改善事項,均依規請機構於文到14日內提改善計畫,並限於1個月內改善完成。若需實地進行複檢,則由主管機構會同相關局處代表進行不定期複檢。若仍未改善,將依法進行裁罰,直至改善完成。


 社會局表示,無論是聯合公安稽查、輔導查核、限期改善或罰鍰,均為使中市社會福利機構符合相關法規及公共安全的要求,以保障老人就養安全,也為社會福利機構品質把關。2012.10.23(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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