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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民眾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家庭安置補助計畫
有的民眾找到工作之後,家裡的老人小孩照顧卻成了問題!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推出「弱勢民眾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家庭安置補助計畫」,提供子女托育補助最高新臺幣2萬4千元(全日托每人每月補助4千元,半日托或課後安親、短期補習每人每月補助2千元)、重度失能之父母托養補助最高新臺幣3萬6千元(每人每月6千元整),最長補助6個月。
凡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有就業事實或參加公辦職業訓練之勞工(於99年1月以後初次或再就業,並在同一企業任職滿3個月以上,或參加公辦職訓於100年12月以後結訓者),家有未滿12歲(或國小以下)子女托育或重度失能之父母托養,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新臺幣20,606元,且薪資所得占家庭總收入95%(含)以上者即可提出申請。
勞工局賴淑惠局長表示,勞工局不僅協助勞工朋友找工作、職業訓練,也協助勞工朋友托兒或托老費用之困難,這項補助至今年12月5日 或經費用罄提前截止,其中針對特殊弱勢對象(薪資所得占家庭總收入90%以上)、職業災害對象(申請人本人或配偶於101年1月1日以後發生職業災害事實或持續領取勞工保險職業災害給付)另有資格限定。
本計畫截至8月底受理申請計56人次,尚可提供113人次申請,請有需要且符合資格的勞工朋友儘速提出。如欲瞭解本計畫更多資訊,請上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下載詳細計畫內容與相關表格,或撥打(04)2228-9111轉35413~3541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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