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利颱風各項防救災措施總說明


因應泰利颱風,臺中市災害應變中心已一級開設,相關單位及人員已進駐,目前已進行各項防救災措施,包括:


(一)消防局已於617日 通報各大、分隊為預防「谷超颱風暨泰利颱風」將引進旺盛之西南氣流,請加強辦理整備措施,各分隊應派員巡查轄內河域,若發現有民眾在流域從事水上活動時,應立即勸離,以維安全。


(二)市府已於6189時傳真臺中市各區公所加強淹水、土石流等災害潛勢地區防範措施及電話聯繫和平區、東勢區、新社區、太平區易發生土石流災害地區加強防救災整備,落實執行預防性疏散撤離,並請依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執行警戒作業,黃色警戒區域進行疏散避難勸告;紅色警戒區域應勸告或強制其撤離,並作適當之安置。


(三)市府於6189時傳真通報水利局、建設局、警察局、社會局、經濟發展局,加強防救災整備,預先檢視各收容所安全及應事先儲備足夠之物資,落實執行預防性疏散撤離。


(四)依據中央氣象局於619830分發布之泰利颱風海上颱風警報,災害應變中心於61915時成立二級開設,並於208時一級開設,另通報本市各區公所61915時同步成立區級災害應變中心,加強防救災整備。


(五)徐副市長於61814時於災害應變中心主持「安颱專案」,請本府各業務機關及各區公所加強整備,針對本市易淹水、土石流等災害潛勢地區預先檢視儲備足夠之物資及山區易發生土石流災害地區加強防救災整備,落實執行預防性疏散撤離。


(六)消防局己派遣預置人力,由消防局第二大隊副大隊長率特搜大隊人員共7人,於1912時前出發,16時進駐消防局梨山分隊。


(七)災害應變中心已於61915時請各區公所主動針對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托嬰中心及醫院等避難弱者使用場所,確實做好預防性疏散撤離工作,以防避難弱者於泰利颱風來襲期間發生危險事故。


(八)市府電話聯繫詢問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及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均表示,臺中市轄內目前均無登山客逗留山上。


(九)和平區公所已聯繫臺電公司青山電廠施工處工作人員,場區有220人,經協調19日下午陸續撤離130人,目前自願留守90人現場糧食、飲水均已備齊兩周份量。


(十)市府人事處1923時宣佈620(星期三)本市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消防局依據災害防救法第31條第2款前段規定,公告劃定「本市大雪山、南湖大山、中央尖山、鳶嘴山、橫嶺山等各大山岳及本市海岸線(含港口)、大甲溪、大安溪、烏溪河床範圍、中橫台835公里 至62.1公里 處及台8甲 線0公里 至16.8公里 範圍」為管制區,限制或禁止民眾進入或命其離去,非持有通行證件,不得進入,請民眾配合。


颱風來襲期間,請民眾儘量待在室內安全的地方,儘量避免外出,並請民眾隨時查看(聽)颱風消息,做好防颱應變準備。2012.06.20(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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