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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應變中心一級開設!


  泰利颱風來襲,臺中市災害應變中心於10162008時一級開設,由各機關派員進駐,處理各項災害應變措施。


  泰利颱風直撲臺灣本島而來,可能會帶來龐大降雨,中市為加強整備救災,已於10161915時成立災害應變中心二級開設;隨著颱風接近,再於62008時將災害應變中心層級提昇為一級開設,由各機關及單位派員進駐,並由市長召開災害防救準備會議,瞭解相關單位緊急應變處置情形及有關災情,並指示相關應變措施。


  臺中市災害應變中心主要任務為加強災害防救相關機關之縱向指揮、督導及橫向協調、聯繫事宜,處理各項災害應變措施;掌握各種災害狀況,即時傳遞災情,並通報相關單位應變處理;災情之蒐集、評估、處理、彙整及報告事項;緊急救災人力、物資之調度、支援事項及其他有關防救災事項。災害應變中心由市長擔任指揮官,三位副市長擔任副指揮官,秘書長擔任執行長,各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首長擔任執行秘書,處理災害應變事宜。


  颱風來臨,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而臺中市列入警戒區範圍時,災害應變中心即一級開設,並由消防局通知民政局、財政局、經濟發展局、教育局、建設局、交通局、都市發展局、勞工局、社會局、地政局、新聞局、秘書處、法制局、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人事處、主計處、政風處、環境保護局、衛生局、警察局、文化局、觀光旅遊局、農業局、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客家事務委員會、地方稅務局、臺中市後備指揮部、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第三海岸巡防總隊、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臺中氣象站、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營運處、瓦斯事業機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營業處、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臺中市支會、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等機關派員進駐,處理各項緊急應變事宜;並得視颱風強度及災情狀況,經報請指揮官同意後,通知其他機關或單位派員進駐,共同處理災害應變事宜。


  目前災害應變中心設於消防局5樓(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5樓),供市府各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執行有關緊急應變措施及行政支援事項。有關資訊、通訊等設施由消防局協助操作,但中市各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得視處理緊急應變措施之需要,另擇災害應變中心之成立地點,經報請會報召集人同意後,通知相關機關進駐,並負責相關幕僚作業,執行災害應變措施。


  消防局提醒民眾,颱風來襲期間,請民眾儘量待在室內安全的地方,儘量避免外出,並請民眾隨時查看(聽)最新颱風消息,做好防颱應變準備。2012.06.20(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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