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帶行、駕照先行以勸導方式取代舉發
駕駛人在上路前,往往會有許多狀況就忘記帶行、駕照,剛好就碰上警察臨檢而收到罰單。交通部路政司13日宣布,將來會先行以勸導方式取代舉發,最快今年6月就會施行,平均1年下來,駕駛人最高可省下新幣13800元的罰鍰。
依照現交通違規條例與罰款金額(道安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帶行照處以900~1800元罰鍰、未帶駕照罰6000~12000元;不過若是遇上交通事故、違規行為時則不適用此新制,肇事者未帶行、駕照,除了要負起應有的刑事責任和罰鍰外,也要另處以未帶行、駕照罰之罰鍰。
駕駛人未帶行、駕照所違規繳納的交通違規罰款,一年高達上千萬元,如今新制6月上路,依照現行違規罰鍰收入來算,駕駛人平均可省下13800元新幣。警政署統計發現,通常都是因為駕駛人單一違規行為而造成交通事故,與是否有帶行、駕照沒有絕對的關係。
近日已與交通部重新檢視現行法規討論出結果,交通部將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修正部分條文,未來只要汽機車駕駛人沒有重大違規行為、造成交通安全事故時,警察路邊臨檢不能因駕駛人未帶行、駕照而進行開單,改以勸導的方式,提醒民眾記得攜帶。20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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