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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條例修正的衝擊
立法院日前通過土地徵收條例的修正案,臺中市政府地政局長曾國鈞今(2)日在市政會議上,針對未來土地按市價徵收,請市府各機關在內政部完成辦法訂定前的空窗期,建議改以協議價購土地徵收。
曾局長指出,立法院日前通過的主要是土地徵收條例的第三十條,改以市價補償,內政部完成這個辦法的訂定需要六個月,這段時間的空窗期,地政局盼各機關的徵收案件儘量以協議價購方式完成,如果協議價購不成,真的需要徵收,地政局會透過地價評議委員會作為執行的依據。
另外針對區段徵收按市價補償,曾局長直言:「衝擊更大。」,他指出,臺中市已完成都市計劃的文山工業區、前竹、九德都必需要重新評估,因為當時實施區段徵收的評估基礎已經改變。
他進一步以文山工業區為例,現在徵收 一坪4萬塊,市價約9至10萬,假使以市價徵收,回去的成本就達到20萬元,以目前臺中市工業區的來看,都沒有這個行情,包括大里、九德都要重新評估,假如評估結果假使不可行,仍然一定要執行的話,都市計劃就要改用市地重劃的方式,因為市地重劃不涉及地價的補償。至於高鐵門戶特區、中科…等正在擬定都市計劃的部份,區段徵收要進行可行性評估,評估過後不可行的話,則改用市地重劃,否則執行上會有問題。2012.01.02(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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