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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路邊停車收費、催繳工本費
均比台南貴被指坑人
同樣是路邊停車收費催繳,台中市收的工本費是台南市二倍,而且是同是直轄市,民眾向市議員李麗華爆料交通局坑人,李麗華舉行記者會,要求交通局重視。
家住太平區樹德五街的陳先生,在三月十二日下午四時廿八分於五權西三街路邊停車,只停四十分,但忘了到超市繳停車費,四月廿六日收到台中市交通局催繳單,停車費三十元、工本費五十元,共八十元,限五月十四日前到超市補繳。
陳先生的太太則在三月廿七日到台南市勝利路,也是路邊停車,是停一小時,同樣未繳停車費,在四月底也收到台南市政府的催繳單,停車費一小時才廿元,比台中市少十元,工本費廿五元,共繳四十五元。
陳先生收到兩張同是直轄市路邊停車催繳單,經比對才知台中市就工本費來說,是台南市的二倍,簡直是坑人,因此向太平新光里長游癸龍、市議員李麗華爆料,指責台中市交通局搶錢,除停車收費比台南貴,連工本費也是台南的二倍。
李麗華表示,不要以為這只是小錢,每年路邊停車收費及催繳不少,民眾能省則省,交通局應就停車收費金額、催繳工本費作檢討。2011.06.09(李麗華議員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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