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花男女養生館涉嫌妨害風化案
豐原警分局一組員警於6月8日19時許,喬裝至豐原市大順街(蝶○花男女養生館)消費,現場由櫃檯會 計 小姐張莉莉媒介女子曾寓珊,供警方喬裝的嫖客帶出場從事全套性交易,並收取出場費新台幣2000元(小姐抽六、店家抽四),俟完成性交易後再向客人收取新台幣1000 元(小姐自領)。
後經雙方相約至豐原市汽車旅館內從事全套性交易,經警搜證齊全後通知在外埋伏的員警入內實施臨檢,當場查獲女子曾寓珊意圖得利,與人姦宿,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善良風俗。
另警方於6月8日20時35分,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在豐原市大順街蝶○花男女養生館實施搜索,現場有負責人林亞欣、會計張莉莉、美容師潘女等4名,男客魏、吳、張等9人在場。其中,魏姓男客供稱,至該館消費由櫃檯會計張莉莉介紹潘姓美容師與其從事按摩及俗稱半套式猥褻行為,代價為2小時新台幣1200元(性交 易所得 小姐與店家六四拆帳),並於警方入內臨檢搜索時恰巧剛完成半套性交易。
警方當場查獲負責人林亞欣(29歲)及會計張莉莉(41歲)媒介女子與人從事半套、全套性交易,涉嫌刑法妨害風化罪,並於店內櫃檯抽屜搜得當日媒介色情營利所得及相關證物、帳冊等1批。曾寓珊亦供稱自97年至豐原市大順街蝶○花養生館向負責人林亞欣應徵,林亞欣告知全套性交易要去外面做,半套性交易在店內做即可。
如遇警方臨檢櫃檯人員則會按壓櫃檯旁的開關,開啟包廂室內之黃色燈泡,警示有警方臨檢,以規避查緝,如欲帶出場從事全套性交易,則需寫請假單請假至外從事性交易,假裝跟公司切割,至今從事半套、全套性交易獲利約新台幣十餘萬元。99.06.09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