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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理米酒9月16日 正式降價為25元
一、米酒是我國民生必需品,財政部為減輕民眾負擔,前於98年6月1日 已修正「菸酒稅法」,將蒸餾酒類菸酒稅改按酒精成分課稅,米酒每瓶(0.6公升 )菸酒稅由111元降為29.25元,每瓶米酒售價50元,民眾負擔仍高。
二、本(99)年9月1日 修正公布菸酒稅法第2條修正條文,行政院自9月16日 施行。其修正重點為將料理酒之定義增列「料理米酒」,依該條文規定,標示專供烹調用之料理米酒改按料理酒課稅,米酒每瓶米酒稅負由29.25元調降至5.4元,米酒售價已由50元減半為25元。
三、配合本條文施行,財政部亦配合修正菸酒管理之相關配套,如修正發布「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酒類標示管理辦法」及「酒品認證標誌評審基準」,並公告適用於料理酒類得標示「食用含酒料理請勿開車」之警語,以利向消費者宣導注意食用含酒料理後之開車安全觀念,俾維護製酒業者、酒進口業者及消費者權益。
四、財政部指出,本次修法案預期可達到下列效益:
(一)將米酒歸類為料理用酒係為回應主流民意,保護消費者健康。
(二)使料理米酒之菸酒稅負擔更趨合理化,大幅減輕民眾購買料理用米酒之經濟負擔。
(三)料理米酒按料理酒課徵菸酒稅,有助於提升酒品市場之產銷秩序。
(四)進口蒸餾酒只要符合料理米酒定義者,亦可適用我國「料理米酒」之稅額,符合WTO國民待遇原則。99.09.27
中國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文宣部 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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