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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市長正式簽署「巢運五大訴求 承諾簽署書」

  「巢運」團體邀請臺中市胡志強市長簽署「五大訴求承諾簽署書」,胡市長正式簽署表達支持,並且加碼承諾,以興建幸福好宅,擴大租屋租金補助,有效利用公有土地三管齊下,推動臺中市住宅政策。對於「巢運」提出「居住人權入憲、改革房產稅制、檢討公地法令、廣建社宅達5%、發展租屋市場」5大訴求,臺中市政府正面積極回應:

  訴求一:居住人權入憲終結強拆迫遷訴求中「居住權入憲、新訂與修訂相關法令及開發金流資訊透明化、漲價歸公機制」部分,本府支持中央修法;另一訴求,「全面中止、檢討改進有爭議案件」,本府研議辦理。

  訴求二:改革房產稅制、杜絕投機炒作此訴求包含「房地合一、實價課稅、降低多數民眾衝擊及打擊炒作囤屋」,本府支持中央修法以符合市場機制。

  訴求三:廣建社宅達5%,成立住宅法人。訴求中「成立住宅法人、住宅法修法」部分,本府支持中央新增法令、修法;訴求中「確認5%目標」部分,市府將分年分階段,視社會發展及需求全力推動。目前市府已擇定豐原區安康段、大里區光正段、北屯區太原段區段徵收配餘地及豐原區豐南段等四處,興辦只租不售的幸福好宅,預計興建2,000戶,其他地區相關計畫亦積極評估中。

  另有鑒於幸福好宅無法立即供應市場需求,本府也透過中央補助及市庫預算辦理多項多元之租金補貼,推動整合型租屋補助,以銜接本市幸福好宅規劃興建期間之過渡期,持續協助市民租用合適住宅。

  目前執行中之租金補貼,每年約補助1萬家戶。另自明(104)年起,本府針對本市青年規劃租屋補助計畫,包括都市發展局規劃「臺中市青年安居租金補助計畫」,協助青年在尚未有足夠經濟能力購屋前,滿足其安居適居的住宅需求,符合資格條件者,每人每月可獲4,000元租金補貼,104年至107年合計可嘉惠15,750人次;勞工局也訂於104年度開辦「青年幸福就業-初次就業租屋補助計畫」,目前該局已著手研擬相關申請條件及法規制訂。

  訴求四:修訂公地法令、停建合宜住宅訴求中「公地標售」部分,本府支持中央修法;另「停建合宜住宅」部分,本府未來將以公地興建、只租不售及分年分階段辦理社會住宅為本府重要住宅政策方向。惟其中有關要求本府於精密機械園區推動興建之幸福好宅-勞工合宜住宅,將目前設定10年後可轉賣之10%出租戶調整為只租不售之社會住宅部分,因涉與廠商契約,需再研議。

  訴求五:發展租屋市場、制訂租賃專法「制訂租賃專法、強化糾紛處理」部分,本府支持中央新增法令、修法;另訴求「引導空屋出租、擴大租屋扶助」,本即為本府重要住宅政策,市府針對中市閒置的住宅,自102年度即開辦「臺中市空閒住宅修繕補助計畫」提供空屋屋主最高30萬元修繕補助款,修繕後之房屋配合以低於市場行情租金出租予中低所得家庭至少3年,兼具中市空屋活化及弱勢民眾居住協助之效益。

  另為引導市場資訊透明發展,訂定「臺中市不動產開發業管理自治條例」,要求不動產開發業於取得建造執照申報開工時,應配合提供相關統計資訊;此外,中市102、103年獲內政部營建署補助推動「臺中市租屋服務平臺試辦計畫」,提供民眾租屋諮詢、律師租賃糾紛諮詢及媒合中低所得家庭等租賃服務,推動空閒住宅活化及協助弱勢租屋。

  臺中市政府強調,有關「巢運」團體所提之各項訴求,市府尊重並支持,各項訴求將儘量納入市府住宅政策,未來更將持續推動幸福好宅興建、多元租金補貼制度建構、閒置空間活化、引導市場資訊透明發展等措施,以多管齊下方式,提供本市市民高品質、適居、可負擔之居住環境,落實居住正義,實現「市民好宅、幸福城市」願景。2014.10.03(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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