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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石岡水壩特定區計畫

部分農業為自來水事業用地案說明會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2日於石岡區公所舉辦「變更石岡水壩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自來水事業用地)案」說明會,由都發局就都市計畫變更草案內容、陳情建議意見提送方式,以及後續辦理程序等,進行簡報說明,現場開放民眾提問,並由相關單位回應,有助於計畫區內地主以及關心臺中市發展之相關人士瞭解變更計畫內容。

  都發局表示,本案都市計畫變更位置位於臺中市石岡區食水嵙溪右岸(北側),行政區域屬石岡區石岡里,係配合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為維持供水穩定及品質,需辦理「豐原場新設初沉池工程」,爰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依程序於103年9月18日起辦理公開展覽30天,並召開說明會;本案變更範圍共計18筆土地,含6筆私有土地,後續將由需地機關以徵購方式取得。

  都發局也表示,說明會訊息除通知轄區議員、里辦公處及區公所外,皆有掛號通知私有地主參加。會中民眾表示自來水公司於石岡區設置「豐原場新設初沉池工程」,應有回饋地方相關機制,都發局已請自來水公司審慎考量民眾需求。

  本案目前為都市計畫變更草案尚未定案,後續仍須經市府及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民眾如有陳情建議意見,都發局都將錄案並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2014.10.03(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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