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兵分多路查獲販賣靈芝集團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與刑事局偵六大隊第一隊,在新竹地檢署蘇恆毅檢察官指揮下,自6月21日起,會同新竹林區管理處人員,一連二天,兵分7路,在桃園市中壢區、新竹縣橫山鄉、尖石鄉、竹東鎮、南投縣水里鄉等地,執行搜索、拘提勤務,查獲專門收購香杉芝、牛樟芝森林副產物之饒姓嫌犯,及前往國有林班地盜採並販賣香杉芝、牛樟芝的劉姓、鄭姓嫌犯,另在南投縣水里鄉查獲收購饒嫌轉賣牛樟芝的陳姓嫌犯,一共起出牛樟芝255公克,市值約3.5萬元;香杉芝85公克,約5千元;牛樟芝藥酒14瓶重56公斤,約28萬元及香杉芝藥酒1瓶重22公斤,約10萬元,總價值約40多萬元,全案偵詢後依法送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表示,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於104年10月發現轄管林班地內,有香杉樹遭伐倒鋸切竊取香杉芝情事,警方接獲報案後,為能追查上游收贓業者,與刑事局偵六大隊第一隊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新竹地檢署蘇恆毅檢察官指揮偵辦,經長期監控,發現該集團以饒嫌為首,專門收購野生靈芝,而鄭姓、劉姓等犯嫌,則為上山竊取森林副產物之山老鼠,並由饒嫌提供上山所需之金錢及物資,再以每兩1000至3000元低價,收購竊得之野生靈芝,饒嫌再用2000至6000元高價轉手賣出牟利。
警方調查,饒姓男子(59歲,有詐欺刑案紀錄),住桃園市,為能就近收購所採集的靈芝,就在新竹縣橫山鄉開設專門收購野生靈芝店面,饒男說他剛開始收購靈芝是為了自用,治療自己身上的淋巴腫瘤,及妻子的心臟疾病,後因房貸所迫,才大量收購並轉賣靈芝牟利。
近年來,因醫學報導牛樟芝可能具有毒性,會影響人體健康,行情大不如以往;另嫌犯劉姓男子(59歲,有毒品刑案紀錄)及鄭姓男子(37歲、無前科紀錄),坦承農閒期間上山採取靈芝,並販賣給饒嫌,惟否認有砍伐香杉木,以竊取香杉芝之情事;陳姓男子(62歲,無前科紀錄)亦坦承收購饒嫌轉賣的靈芝牟利;全案偵詢後,依違反森林法竊盜及贓物罪嫌,將饒嫌等四人,移送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警方將持續追查其他共犯。2016.06.23(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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