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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布丁」販毒判決712


  綽號「布丁」的蔡姓女子涉嫌販賣一、二級毒品,販毒期間長達7個月之久,危害社會至鉅,犯案件共有49件,以一罪一罰計應執行712餘年,最後經法院裁定應執行徒刑20年。


  東勢警方歷經長達7個月的監聽、跟監及埋伏,於去年7月間破獲一件綽號「布丁、阿妹仔」蔡姓女子(27歲)涉嫌毒品販賣案,承辦員警偵辦案件期間除了在大台中各地奔波外,長時間跟監、頂著烈日、埋伏多日沒洗澡,飲食不定時等種種辛勞,在最後一刻終於將該販毒集團破獲。


  警方調查,主嫌蔡姓女子販賣的毒品種類計有第一級毒品及第二級毒品,販毒期間長達7個月之久,販賣對象除了有毒品前科外,還有許多具搶奪、竊盜前科紀錄的對象,危害社會程度相當大。經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於今年630日判決,蔡嫌所犯案件合計共有49件,因應刑法連續犯罪責取消,基於一罪一罰之精神,每件案件裁處153月至38月不等,合計應執行712餘年。


  法院因考量蔡姓嫌疑人的情節,所犯尚有憫恕同情之處,裁定應執行徒刑20年。東勢警分局表示,政府多年以來對於防制毒品之推動不餘遺力,雖然法律上不外乎「情、理、法」,警方全心全力投入毒品的掃蕩,只為給社會一個乾淨無毒品侵害的空間。9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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