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時請農民向受災耕地區公所反映農損


  有關日前外傳今年六月豪雨及泰利颱風後,外埔區蜜紅葡萄災損未補助乙事,臺中市政府農業局表示,因農民在風災後第一時間未反映蜜紅葡萄災損,才未列入查報及救助項目;農業局呼籲農民,若農作物遇天然災害受損,應主動向各區公所反映災情,迅速查報,以利農業局勘查認定對農民產生嚴重損害者並轉報農糧署核定。


  農業局表示,六月豪雨及泰利颱風影響,局部地區因豪雨,造成農業災情,經各區公所查報農業災情,農業局立即會同農委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及農糧署中區分署等單位至現場勘查,並報送農糧署核定辦理專案救助,本次災損農糧署已核定甜柿、西瓜、巨峰葡萄、金香葡萄、黑后葡萄及薏苡等農作物專案補助,區公所及農業局即依規定程序辦理勘查及抽查工作。


  農業局再次籲請農民,當發生農業天然災害造成農業災損時,除區公所主動調查,農民應主動向公所反映災情,使公所更能掌握災情,迅速查報。


  對大區域災情嚴重者,農業局亦會主動邀集農糧署及試驗改良單位組成勘查小組現場會勘,以提高勘災之客觀性與正確性,完成勘查後製作勘查報告後函報農糧署核定同意現金救助或專案補助,請農民務必於核定公告救助地區日翌日起十內向受災耕地所在區公所申報,逾期則不予受理。2012.07.25(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山城風雲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