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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嫌使「詐」民眾痛失汽車
東勢警抽絲剝繭擴大追查
3小時迅即偵破詐欺案送辦
東勢警分局偵查隊6月22日14時受理偵辦轄區1件汽車詐欺案件,分析研判並獲報居住轄內治安人口鄧禮強涉有重嫌,立即訪查及蒐集相關事證,於當日17時許,通知鄧嫌到案說明,帶同員警起出詐得汽車1部,案依詐欺罪嫌送辦。
該分局偵查隊員警受理偵辦劉姓民眾案報稱,其經營汽車修配廠,21日受理客戶委託保養修護1部自小客車,於22日8時遭鄧嫌謊稱車主朋友受託前來取車,劉姓被害人誤信為真,將該車鑰匙交付鄧嫌,致鄧嫌詐得該部自小客車逃逸,經員警調閱轄區治安顧慮人口相片供劉姓被害人指認,確認鄧嫌即為犯案的男子,該分局員警於當日17時即通知鄧嫌到案說明。
鄧嫌於警訊中原矢口否認涉及詐欺汽車案件,惟經劉姓被害人當場指證歷歷,鄧嫌始坦承犯行,並同意帶同警方至東勢區龍神橋旁起出他詐得的車輛。
鄧嫌表示犯案係臨時起意,因劉姓被害人誤認他代朋友取車,他順勢假裝車主的朋友詐取車輛,然怕遭警方查獲,才會將詐得自小客車藏放在東勢區龍神橋旁,惟仍遭警方循線偵破;全案經依詐欺罪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法偵辦。
東勢警分局呼籲民眾,勿因一時貪念而詐騙他人財物或竊取他人汽、機車代步,終難逃法律制裁,奉勸不法之徒,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201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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