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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申報土地增值稅真方便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買賣或贈與移轉土地,均可憑自然人憑證,在家利用網路,即可輕鬆完成土地增值稅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只要進入該局地方稅網路申報入口網,依畫面步驟逐一操作完成建檔,上傳經審核後,在家自行列印稅單,向金融機構繳納,並於繳納期限屆滿前(免稅案件應於申報日起第45日前),將下列文件送至該局:
1.蓋妥義務人及權利人印章之土地現值申報書。
2.契約書正本。
3.繳納完竣之土地增值稅與印花稅繳款書。
4.如為自用住宅或農業用地案件並應檢附相關證明書資料。
該局提醒申報人注意,如未依規定完成申報及完稅程序,將註銷其申報案件及核定稅額。
利用網路申報土地增值稅,民眾可免除往返稅捐機關的時間及人力,並可跨縣市24小時申報,不受時空限制,真的非常方便。如仍有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086969 或04-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2013.02.18(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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