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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育兒支持方案達成共識


系統保母於41日前皆可申請加入協力


  為順利推動102年開辦的平價托育計畫,臺中市政府社會局(2)日與相關單位及團體研商達成共識,原系統保母收托不漲價、參與協力保母二年內收費不得調漲,社會局並將公告各區托育收費之基本費用參考值,供家長參考;系統保母於41日 前皆可向社會局提出協力申請,已有幼兒收托事實之家長,托育費用補助可回溯至11日 。
  
社會局日前在在英才婦幼館4樓召開育兒支持平價托育協調會,邀集內政部兒童局、消保官、律師、家長代表、保母代表、專家學者及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等單位研商,會中就收費限額、收托時間、保母考核、申請期限等議題進行討論。
  
社會局長王秀燕表示,在保母、家長代表及與會單位、人員3個多小時的意見交流後,取得共識包括不漲價原則:原系統保母,依原收托條件、收費標準等進行協力收托。收費限額不含副食品:考量幼兒發展所需營養,倘有提供副食品需要者,可與家長另行議定。


  其次,參與協力保母二年內不得調漲價格,否則必須退出協力。建立家長申訴管道,保母收費若有調漲可以向社會局申訴。納入保母考核及輔導,保母考核成績甲等以上始得加入協力,考核成績未達甲等者會給予輔導及複評機會。


  社會局並將公告各區托育收費之基本費用參考值, 4月1日前調查與統計各區托育收費參考值,新加入系統的保母,若收費超過公告值,則無法成為協力保母。


  與會專家學者一致肯定臺中市率先推出的平價托育政策,認為可穩定托育市場價格、減輕家長負擔、增加送托意願,有利於家長安心就業,也保障保母工作機會。


  另外與會律師同時也叮嚀家長、保母,如為申請補助款而提供不實資料或契約予社會局,將會涉及詐欺之嫌,甚至有偽造文書刑責,請家長及保母留意,以避免觸法。


  消保官也表示,此計畫並非要壓低保母收費,而是希望能夠提供質優量足的托育服務,使消費者能安心送托,社會局並將藉由各種管道(衛生所、醫院小兒科、廣播、媒體等)提供相關資訊給家長,讓家長隨時掌握正確訊息。2013.02.03(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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