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疑保護老樹有空窗期
農業局長強調將儘速辦理普查列管
市議員楊典忠18日於議會中針對珍貴老樹提出質詢,他表示,縣市合併至今已一年多,市府卻連一棵珍貴老樹都沒新增認列,甚至連99年度已認列的72棵老樹至今均未公告,質疑市府保護老樹不力。
楊議員表示,99年以前,原臺中縣列管珍貴老樹104棵,原臺中市列管49棵,共153棵,但99年原臺中市又認列72棵,卻遲未公告,隨著縣市合併已一年半,舊樹不公告、新樹也不認列,他認為市府放任空窗期存在,置老樹生死不管。
對於樹木保護條例,楊議員表示,萬一自治條例一直沒公告施行,珍貴老樹就是在等死。他表示,樹木的存在與生長應融入社區營造,自然就會受到市民愛護與保護,不用等樹木被砍了才想要去保護它,市府應化被動「保護」為主動「愛護」,儘速修改樹木保護自治條例。
農業局長蔡精強表示,目前農業局正努力爭取中央經費補助,儘速針對全市的保護樹木進行普查,只要經費來源沒問題,最快下半年就可進行。
蔡局長說,為了保護一定樹齡以上的樹木,市府已訂定「臺中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草案」,將列管保護的樹木,標準為地面往上1.3公尺處,樹幹直徑0.8公尺以上,或樹圍超過2.5公尺,或是樹齡已50年以上;此外,屬珍貴稀有,或具備生態、生物、地理、區域人文歷史及文化代表性的樹木、樹林、綠籬及蔓藤,也都在保護範圍之中。預計下個會期就可提送議會審查。
蔡局長強調,保護樹木是市府既定的政策,不會改變,任何不合法的砍樹行為都很不應該,農業局除了會繼續努力改善老樹生長環境外,也希望樹木的所在地,例如學校、公園、人行道、安全島等,管理單位能共同善盡保護責任。2012.05.18(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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