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勢鎮新舊市場衍生問題公所與警方傷腦筋
東勢鎮第一公有零售市場遷建啟用後,不到半年的時間,卻剩下只約五分之ㄧ的攤販,並衍生新市場與舊市場攤販四處陳情的問題。公所已依市場管理辦法規定,發出通知將收回新市場未營業的攤位,並由警方配合執行取締流動攤販。
東勢鎮原有的第一公有市場位於豐勢路、第三橫街及本街會合口,於民國七十六年三月間被省府列為危險建築物而拆除,只好在第三橫街搭建臨時攤位安置原有攤商。因臨時攤位搭建於道路用地上,使原有狹窄道路及交通更形混亂,嚴重影響市容觀瞻及行人車輛通行,因此遷建至上新里現址。
第一公有零售市場於去年十一月底落成啟用,共斥資二千六百多萬元興建,規劃了一百二十個攤位,提供鎮民一個健康、衛生及現代的購買日常生活食品的場所。詎料,啟用不到半年,市場內的只剩約五分之ㄧ的攤販營業,許多攤販又回到原來舊市場附近擺攤。新市場購物人潮無法聚集之下,導致攤商也陸續遷走。
新市場購物人潮難以聚集的問題,攤商四處陳情抨擊相關單位未落實取締違規設攤販所致;舊市場的攤商則在警方強力站崗執行取締妨害交通的流動攤販之下,也到處哭訴政府不留一口飯給他們吃。在新舊市場兩邊攤商的交相指責、抨擊聲浪中,讓鎮公所與警方深感棘手。
據攤商指出,新市場的人潮無法聚集問題,在於當初有不少民眾抽中攤位之後並沒有營業,而私底下以每個月一萬元至一萬二千元的租金讓渡,甚至傳出有部份以三十、五十、一百萬元不等的價格將攤位讓渡;與公所訂定市場租金每月三千八百元,顯然差距太大了,使得賺取繩頭小利的攤販根本難以擺攤謀生。
鎮公所表示,為改善鎮內市容觀瞻、交通與環境衛生,已依市場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發出最後通牒,新市場內的攤商在五月二十日止期限內未真正擺攤營業者,將收回攤位重新研議分配管理方式;至於,本街違規設攤妨害交通與影響環境衛生部份,也將由警方與有關單位執行取締作業。9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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