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犬認養個體戶考量當地居住環境


將協商其他適合認養場地


有關臺中市政府公園遛狗政策,臺中市政府已政策同意,在有人照顧的前提下,朝向開放方向修法,目前正由主管機關建設局進行修法程序,修法後將公布可帶寵物遛狗之公園,之後市府還會與世界聯合保護動物協會等單位就適宜認養之場地進行協商,惟須經由居民認同,期待建立具有秩序的認養活動與規範。


建設局表示,之前臺中市西區區公所擴大區務會議反映,鄰近居民與商家已多次向里長強烈表示,假日於市民廣場(中興街靠公益路口)舉辦流浪狗認養活動,製造髒亂及噪音,已嚴重影響周邊環境,流浪狗排泄物及毛髮更造成民眾呼吸道等身體不適的情形。當地里長及居民不斷向建設局及動物保護防疫處強烈要求取締,1129日 更連署約200人呼籲認養動物的活動應遵守法令,還給居民清淨空間,並要求移到其他適宜場所,希望市府發揮公權力,以維護人民生活福祉。


建設局表示,假日流浪狗聚集活動,確已嚴重影響當地附近居民及外來遊客正常使用公園設施,造成環境髒亂及擾亂休憩活動。未來建設局仍會邀集動物保護防疫處、環保局、警察局辦理聯合取締行動,宣導愛狗人士應於合法處所辦理活動,並勸導愛狗人士與相關單位協商,尋求居民、遊客、舉辦活動者三方都能接受的結果。201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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