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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涉殺人案兩嫌同日先後被緝捕歸案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羅鴻文、張志誠兩人於五年前涉嫌一起校園殺人案,被判處十一年徒刑確定,由於未到案服刑而被地檢署通緝;其中,羅嫌於二十五日上午被東勢警方查獲歸案,張嫌則在下午落網,警方依殺人通緝將兩嫌解送歸案。
東勢警分局永源派出所獲報殺人通緝犯羅鴻文(二十三歲、中市人、鐵工、因殺人案遭臺中地方法院地檢署通緝中),躲藏在新社區一帶,員警即積極佈線查緝,於二十五日上午,在新社區興中街與協中街路口將他攔下逮捕歸案。
羅嫌於警訊中坦承,五年前因朋友與他人發生糾紛,受邀至新社區一所高中校園為該友助陣談判,因雙方一言不合即發生鬥毆,造成對方一名學生遭毆傷致死;該案經臺中地方法院判處羅嫌十一年徒刑確定,因未到案執行,而遭地檢署發布通緝。
另一名同案遭通緝的張志誠(二十三歲、中市人、業鐵工,也被判處十一年徒刑確定),經永源及東興所員警聯手循線於二十五日下午,在新社區華豐街與興義街口查緝到案。
東勢警分局呼籲,朋友交往宜慎選對象,切勿因義氣相挺而一時衝動,導致觸犯法律淪為階下囚,將後悔終生得不償失。201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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