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局市有耕地放(續)租業務


 為強化民服務業務,臺中市政府地政局自本(1007月起,每周一上午830分至12時在豐原陽明大樓1樓聯合服務中心受理市有耕地放(續)租相關業務,以利民所需,減少民眾舟車勞頓。


 近來東勢區新社區民眾反應,大臺中地區縣市合併前,如想親自辦理原臺中縣政府管理的縣有耕地租約換租、新放租、繼承承租或詢問租約等相關業務,只需至豐原區陽明大樓辦理,交通與車程都較為便利。


 縣市合併後,租佃業務移至西區三民路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局本部,造成民眾申辦業務不便。市府地政局考量山區及海線地區承租戶的交通因素與需求,將自7月起每周一上午830分至12時派員於陽明大樓(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1樓聯合服務中心受理市有耕地放(續)租相關業務,以減少山線、海線民眾舟車勞頓,如有需要的民眾,可於上開時間至陽明大樓辦理。


 地政局表示,相關承租公有耕地業務,均可受理郵寄通信申辦與電話詢問,民眾亦可從臺中市政府地政局網頁—書表下載—地權類法規及書表—公有耕地租約項目下下載所需之空白表格,以減少舟車勞頓。另外,如涉大批換約續租案,地政局將循往例各別通知就至近區公所或里辦公處辦理,以加強為民服務。2011.06.29(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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