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托兒所用地問題
市府社會局積極提出相關配套措施
為解決家長學齡前幼兒照顧問題,本市共設立155分所公立托兒所,協助家長托育2-6歲幼童,惟因35分所建築物因屬老舊建築物或用地分區問題,無法取得執用執照,進行建築物公安檢查申報。惟為確保幼童收托安全及解決家長托育問題,本市社會局、都市發展局於本(100)年1月邀集相關托兒所討論配套措施,會議中已請35分所請專業檢查人進行建築物之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經檢查作業結果全數合格,在幼童收托上安全無虞。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表示,臺中市公立托兒所因涉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建築管理規定,無法取得使用執照之公立托兒所共105所,目前皆已依進度積極辦理改善中,預計於本(100)年12月底改善完成。為能加速公立托兒所合法性速度,內政部營建署已檢討修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等2項法規,檢討放寬公園用地、體育場用地看臺等作為幼稚園或托兒所使用,另社教館、集會堂(場)、社區(村里)活動中心、各級學校、政府(公務)機關得於樓地板面積五分之二範圍內提供托兒所使用且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之申請手續,於法修正通過後,本市上述多數公立托兒將取得建築物合法性。
至建築物合法性確實有困難者,本市各公立托兒所將與家長協調後,由原班教師隨班帶領幼童併入鄰近合格之其它公立托兒所、國小附設幼稚園,或於當區再興建聯合托兒所收托幼兒,目前已興建聯合托兒所之區域包含大甲、大肚、太平、后里、清水、潭子等,為搬遷及興建作業儘速進行,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已協助辦理追加預算,以利儘速提供良好的托育環境。2011.03.24
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前,原台中縣轄內共有九鄉鎮卅三家公立托兒所,因土地分區使用不符,面臨停止收托命運,市議員黃錫嘉、江勝雄今天代為請命指出,受影響幼兒有一千多人,家長惶惶不可終日,要求市府在八月前尋找閒置辦公室合法使用,落實照顧幼童托育工作;社會局長王秀燕說,已組專案小組跨局處努力中。
市議會今天開始進行民政部門業務質詢,黃錫嘉表示,這些面臨停止收托的公立托兒所,經前台中縣政府協商,暫緩停止收托之決定,並由相關單位研議解決方案,惟時過境遷,迄今仍未徹底解決,致尚未取得合法使用執照的托兒所再度面臨停止收托之命運。
內政部兒童局今年3月上旬曾表示,為增加托育照顧,內政部營建署最近已修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放寬設置公托的規定,讓車站、民眾活動中心、體育場所看台下,都能合法附設幼稚園與托兒所。
黃錫嘉表示,兒童局這項宣示若屬實,確實可使公立托兒所長年以來一直為合法用地難尋的問題,一舉獲得解決,期盼市府儘速處理,讓家長可以早日安心,不用為托兒所恐將停止收托一事煩心。
他認為,縣市合併後,有很多公家機關的辦公場所,都變成閒置場所,如各鄉鎮市民代表會,他要求市府在八月前儘速邀集社會局、教育局、民政局等相關單位開會協商,共同努力解決,以安民心。
黃錫嘉連番詢問王秀燕,「問題嚴不嚴重?多久之內有辦法處理?能不能保證?」王秀燕面有難色地說,「很嚴重」、「不能保證」,目前市府已組高層級的專案小組跨局處協調,想辦法儘快處理安置這些幼兒。201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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