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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通緝犯深夜疑在廁所吸毒警方甕中捉鱉
林姓男子深夜躲在路旁廁所中,豐原警分局社口派出所警員巡邏途經察覺有異,上前盤查發現係台中地院發佈的通緝犯,員警並在廁所中起出毒品海洛因一小包、安非他命吸食器一組及針頭一支,繼而查出林嫌也涉及轄內去年一起住宅竊案。
豐原警分局社口派出所警員於23日晚上11點許,巡邏途經神岡區大豐路4段155號旁廁所,發現深夜有人在廁所內,經警方以小電腦盤查,發現廁所內的林姓男子 (31歲,有毒品等素行)為台中地院發佈的通緝犯,立即要將他逮捕歸案。
詎料,員警向前抓住林嫌上衣,林嫌像是脫韁的野馬,立刻將上衣脫掉,雙方發生拉扯後,最後員警便一股勁的拉住林嫌,並以擒拿將他壓制在地上約6分鐘而逮獲;緝捕過程中員警的褲子、鞋子均沾滿泥濘,但最後還是將嫌犯制伏逮捕歸案。
員警將林嫌逮捕後,在廁所內發現毒品海洛因一小包(含袋毛重0.63公克)、安非他命吸食器一組及針頭一支(未使用)。帶所後繼而查出林嫌涉嫌轄內去年的一起住宅竊案;經社口派出所員警積極查緝,但林嫌的行蹤不明且居無定所,經通知報案人到所指認,確認林姓毒犯即為去年侵入住宅的竊嫌無誤。報案人對於警方能夠協助破獲竊案,表達感謝之意。
警方呼籲,竊盜、毒品為不法行為,切勿貪圖一時的利益而觸犯法律,警方將持續落實執行巡邏、路檢勤務,肅清竊盜、毒品等不法行為,發揮打擊犯罪,以維護社會治安。201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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