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腳踏自行車的三個死亡陷阱
目前騎腳踏車是國人最夯的休閒活動,幾已成為全民運動,各地也頻傳單車的車禍。台中縣警方統計,去年有人傷亡腳踏車事故共八百六十件,比前年減少七十四件,警方依肇事統計及處理經驗,發現自行車有三個死亡陷阱須特別注意。
警方統計,縣內每月約有七十件有人傷亡腳踏車的車禍,年齡層分布以十一至十八歲間最高佔百分之三十,主要是國中生、國小學童、高中生上下學尖峰時間上午七點至九點、下午四點至六點。肇事原因前三名是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依規定讓車、左轉未依規定。
自行車事故在交岔路口內與機車側撞類型是最高的,在各鄉鎮腳踏車易肇路路段,以大里市中興路、潭子鄉中山路、烏日鄉中山路等。因為腳踏車一直都處於車輛和行人之間的模糊地帶,道路上經常可以看到腳踏車騎在斑馬線、人行道的情形,快車道上也不時可見人車爭道,部分腳踏車騎士上路態度過於隨興,動輒出現不依規定轉彎、搶車道、穿越馬路中央等情況,加上腳踏車速度不快卻機動性高,一旦與動力車輛太靠近,難免有一方很難閃避而發生事故。
警方從肇事統計及處理經驗中發現,自行車有三個死亡陷阱,第一為車輛視覺死角、第二是內外輪差的死亡蜘蛛網、第三則是煞車反應及制動距離。為此,警方呼籲腳踏車用路人一定要有隨時「讓別人看到」的觀念。在路段行駛應在繪設慢車道行駛、無慢車道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並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
在交叉路口行進或轉彎,要減速慢行提高警覺,除應依路權規定讓車外,有兩段左轉標誌(線)務必以兩段左轉,行駛同向兩快車道以上道路也建議以兩段方式左轉以減少與他車側撞。最好能戴安全帽,穿著較亮衣物,且後方一定要有反光片,夜騎活動務必要有頭燈及尾燈,要讓其他用路人看得到。9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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