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自行車的3個死亡陷阱


513下午在豐原市中興路圓環南路發生一起國小學童騎自行車與拖板車碰撞,致學童死亡車禍,令人惋惜之餘,自行車騎乘安全應該受到重視。


  目前騎自行車是國人最夯的休閒活動,近幾年來,國內騎自行車休閒運動蔚為風潮,幾已成為全民運動,各地也頻傳單車車禍。本縣97年有人傷亡自行車事故934(A 1A 2總件數153716%),造成16名自行車騎士死亡、1329人受傷(自行車876),比前年829件、14人死亡,增加105件、死亡人數增加2人;98年迄今已發生4件自行車死亡事故。平均而言,台中縣每月約有80件有人傷亡自行車車禍,造成1.3位騎士死亡、73位騎士受傷。


  年齡層分布以11-18歲間最高(303)31%,主要是國中生、國小學童、高中生上下學尖峰時間上午7-9時、下午16-18時。肇事原因前三名是未注意車前狀況(25%)、未依規定讓車(8%)、左轉未依規定(6%);自行車事故在交岔路口內(37%)與機車側撞(37%)類型是最高的。在各鄉鎮自行車易肇路路段以大里市中興路21件最高、潭子鄉中山路16件、烏日鄉中山路15件。


  因為自行車一直都處於車輛和行人之間的模糊地帶,道路上經常可以看到自行車騎在斑馬線、人行道的情形,快車道上也不時可見人車爭道,部分自行車騎士上路態度過於隨興,動輒出現不依規定轉彎、搶車道、穿越馬路中央等情況,加上腳踏車速度不快卻機動性高,一旦與動力車輛太靠近,難免有一方很難閃避而發生事故。


  一般腳踏車騎士,對遵守交通規則觀念比較薄弱,而且對騎乘安全也較不重視,舉個例子來說,新聞媒體已經披露幾件腳踏車沒有反光片夜間被後面機車撞,導致機車駕駛死亡而單車騎士被以過失致人死亡移送法辦;歸咎起來就是因為未安裝反光片惹禍。


  從肇事統計及處理經驗發現自行車有三個死亡陷阱,第1車輛視覺死角、第2內外輪差的死亡蜘蛛網、第3煞車反應及制動距離;要呼籲自行車用路人一定要有隨時「讓別人看到」的觀念。在路段行駛應在繪設慢車道行駛、無慢車道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並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行進或轉彎(125)規定,要減速慢行提高警覺,除應依路權規定讓車外,有2段左轉標誌()務必以兩段左轉,行駛同向2快車道以上道路也建議以2段方式左轉以減少與他車側撞。最好能戴安全帽,穿著較亮衣物,且後方一定要有反光片(72-180),夜騎活動務必要有頭燈及尾燈,要讓其他用路人看得到。警方希望所有的自行車愛好者,隨時遠離3個死亡陷阱、安全的享受騎乘的樂趣。9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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