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消費在中縣.汽車大奬開回家
台中縣政府二十日在縣府大廳舉辦快樂消費千元發票摸彩暨幸福IN新社消費送汽車活動記者會,縣長黃仲生在記者會中指出,民眾只要在台中縣消費每單筆在一千元以上,月月都有大奬可以抽。
另外,自即日起至 九月三十日 止,持消費券至新社商圈會員店家,單筆消費滿一千元,可兌換摸彩券一張,也有機會將汽車開回家,雙重機會,請民眾把握機會,踴躍消費,一起振興經濟拿大獎。
為帶動台中縣經濟,給全台民眾一個幸福的希望,縣府推出快樂消費千元發票摸彩活動,每月舉辦一次抽獎活動,每月送出一部轎車、三十臺液晶電視、三十部電動自行車以及一百零七份價值三千元的購物禮券等大獎,獎項豐富,黃縣長指出,由於每月抽獎一次,因此越早買、買越多,中獎的機會也越大。
黃縣長表示,縣府自從推出快樂消費的活動以來,許多商家都主動再為縣府的奬項加碼,連醫療院所也提供健康檢查名額,如署立豐原醫院提供價值一萬元的胸部六十四切電腦斷層攝影檢查共十二名,光田綜合醫院則提供價值四萬元的正子攝影免費檢查一名等等,獎項越來越豐富且多元。
黃縣長強調,民眾只要憑縣內消費單筆滿一千元發票,不限使用消費券,都可參加抽獎,由於每月抽獎一次,因此越早買、買越多,中獎的機會也越大,不但可促進經濟;其中每月普奬為公益彩券一千張,也算是幫助弱勢團體。
另外,新社商圈會員店家也推出幸福IN新社消費送汽車,民眾在 一月十八日 至 九月三十日 止,凡於活動期間持消費券於新社商圈會員店家(實際配合店家以新社官網www.shinshe.org.tw公佈為主),當日單筆消費滿一千元,即可向配合活動的店家兌換摸彩品一張,最高獎項也是汽車一部,預計將於今年的新社花海節抽出最高獎項汽車一部。
黃縣長表示,在新社兌換摸彩券後的發票還可以再參加縣府的抽奬活動,有機會同時抽中兩部汽車,雙重機會,請民眾把握機會,努力消費、促進經濟熱絡,也幫助弱勢族群。
經濟部商業司司長王鉑波二十日也蒞臨記者會,他指出,新社鄉在九二一後,在縣府的協助下,可說是脫胎換骨,每每在假日總是吸引許多人潮,尤其是花海期間更是人潮、車潮不斷,希望在此次的消費券熱潮中,能為新社鄉觀光再創高峰。
縣府表示,民眾憑九十八年一月至十二月期間在台中縣商家單張消費一千元以上發票,不限使用消費券,只要有消費,貼於明信片後,並於正面填妥姓名、身分證末四碼、地址與聯絡電話寄至豐原郵局第150號信箱「中縣168」收,就可以參加摸彩。98.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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