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提醒學子寒假打工要注意求職安全


寒假即將到來,部分學生開始找尋打工的機會,賺取學費或零用,臺中縣政府勞工處呼籲想要打工的學生堅守求職不繳款、不購買、不辦卡、不簽約及證件不離身等安全五不原則,保障求職安全。勞工處也說,學子打工最常遇到工資的勞資爭議,提醒學生不論工作二天、三天,資方也必須發給工資,如果有問題歡迎打電話到勞工處尋求諮詢。 
 
隨著寒假的來臨及春節即將到來,許多學生為減輕家庭負擔或增加社會經驗,紛紛尋找打工的機會,以賺取學費或零用,但因學生打工都是短期工作,引發不少勞資糾紛,勞工處也曾接獲打工學生家長詢問,工作三天因故請職後,但雇主卻以工作未滿十天不發給工資,讓小孩覺得很灰心。 
 
勞工處表示,法律並無工作須滿多少天才發給工資的規定,勞基法也沒有試用期的規定,工資為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員工有付出勞力,雇主就應付給勞工相對應的薪資,不能以任何理由扣薪水,因此提醒打工學子如遇相同問題可向雇主反應,或向勞工處尋求諮詢。 
 
勞工處也呼籲,打工學生跟老闆最好可以訂立書面契約,明訂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口頭約定造成爭議,簽訂合約前務必仔細閱讀,以維護自身權益及工作安全,並堅守求職安全五不原則9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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