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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東勢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及「擬定東勢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案說明會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8日上午10時在東勢區公所舉辦「變更東勢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訂正原文小一書圖不符)」案及「擬定東勢都市計畫(原「文小一」變更為第一種住宅區)細部計畫」案說明會。

本次說明會程序,首先由都發局就都市計畫變更草案內容、陳情建議意見提送方式,以及後續辦理程序等,進行簡報說明,現場開放民眾提問,再由相關單位回應,有助於計畫區內地主以及關心臺中市發展相關人士瞭解變更計畫內容。

都發局表示,本案都市計畫變更及擬定細部計畫位於臺中市東勢區都市計畫區北側,屬東勢區東新里、下新里及粵寧里,於53年劃設為文小用地(文小一),79年辦理第一期公共設施通盤檢討,將文小用地變更為第一種住宅區,並附帶條件提供35%公共設施。為推動本案,土地所有權人組成「臺中市東勢區新下新庄自辦市地重劃區籌備會」採市地重劃開發方式,提出新訂細部計畫內容。

都發局說明,籌備會辦理期間發現53年與79年文小一之計畫範圍不同,經確認計畫原意後,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一併辦理訂正文小一計畫範圍個案變更。本案於103年9月22日起辦理公開展覽30天,並召開說明會;擬定文小一變更為第一種住宅區細部計畫部分,計63筆土地,面積2.8528公頃,劃定第一種住宅區1.8543公頃、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0.2085公頃、綠地用地0.1028公頃及道路用地0.6872公頃。

會中民眾主要關心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組成與程序,以及本案都市計畫變更所需同意書及比例等議題,都發局已於會上妥為說明。本案目前為都市計畫變更草案尚未定案,後續仍須經臺中市及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民眾如有陳情建議意見,都發局都將錄案並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2014.10.09(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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