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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甲溪河床抓毛蟹驚見一具水流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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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甲溪河床抓毛蟹驚見一具水流屍

一位民眾到神岡區豐洲堤防旁的大甲溪河床抓螃蟹,驚見一具水流屍;豐原警分局神岡分駐所據報派員到場察看,發現為男性水流屍已死亡多日,身上無相關身分證明,在死者身上發現背包內有手機,員警循線輾轉查證之後,聯絡上死者胞妹到場確認,讓死者得以入土為安。

豐原警分局神岡分駐所鄭睿哲、黃憲成,7日執行下午2點至4點轄內線上巡邏時,接獲一位在溪邊抓毛蟹的民眾報案,指在神岡區豐洲堤防旁的大甲溪溪床上,發現一具水流屍;員警到場初步研判,該具男性水流屍已死亡約一週,檢視屍體外觀完整,卻苦尋無相關身分證明。

員警在死者身上發現一只背包,內有手機、小刀、手電筒、糊掉的筆記本等物,立即通知鑑識採證人員採集指紋,經刑事局DNA指紋比對及依據手機詢問各電信門市,查知登記為劉姓男子(71歲)。員警依據電信業者提供死者所留的地址,通知當地派所出所幫忙協尋死者家屬。

經當地派出所查訪死者未居住該址,員警再調閱死者戶籍資料,得知死者戶內僅一人無任何親屬等相關資料;員警不放棄多方查處及打探任何可能的線索,依地緣關係探知死者膝下無子,早已離婚多年,透過當地勤區員警得知死者尚有一位胞妹可聯繫。

耗時6個小時輾轉查證之後,員警以電話聯絡上死者胞妹 (67歲、住和平區)到場指認,證實死者係其胞兄無誤;警方製作家屬筆錄得知死者與胞妹已長達15年未聯絡,劉女經由警方聯繫才得知胞兄死訊。經司法相驗查為意外身故,開立死亡證明後,交由家屬領回辦理後事。劉女說,雖然兄妹再見時已天人永隔,仍希望兄長能入土為安,為此十分感謝員警在短時間內幫兄長尋根歸鄉。201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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