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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優良市集及樂活名攤評核出爐
中台灣入選16處 台中市囊括12處
經濟部舉辦104年度優良市集及樂活名攤評核結果27日揭曉,優良市集中區(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共入選16處,台中市即囊括12處;樂活名攤中市也入選41攤。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表示,將更積極輔導市集,創造更多商機。
市府經發局表示,今年市府提出12處市集接受經濟部評核,全數上榜,依序為4星市集的逢甲夜市,3星市集的第二市場、東光市場、大甲第二市場及霧峰市場,2星市集的福安市場、南屯市場、第三市場、太平市場及豐原第一市場,1星市集的中華路觀光夜市及大肚市場。另外,第五市場則因推行環保理念入選為綠色市集。
樂活名攤部分,中市共入選41攤,其中3攤為4星級名攤,分別為第二市場-嵐肉燥專賣店、逢甲夜市-繼光香香雞及日船章魚小丸子。
為讓此次評核能獲得佳績,經發局除針對各市集加強管理外,也舉辦各種行銷活動推廣市集及名攤,提升傳統市集的競爭力,整個評核過程也獲得各市集自治會大力支持與配合,在市府團隊、市集自治會及攤商3方共同努力下,造就今年度豐碩成果。
經發局強調,市集是貼近民眾生活的一環,後續將更積極輔導台中市市集,創造美好大台中。2015.10.28(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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