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消防局查獲梧棲連發堂香鋪店

             違規儲存大量爆竹煙火案

  消防局第四救災救護大隊梧棲分隊於102年12月31日下午16時10分執行爆竹煙火巡邏查察取締勤務,發現轄內連發堂香舖店內疑似放有數箱爆竹煙火,立即拍照存證後取締非法爆竹煙火,並通知轄區派出所員警配合前往。

  消防局指出,取締人員於現場發現有一般爆竹煙火(火花類及升空類),火花類:夢幻仙子2盒、新龍吟9發24盒;升空類:新鳳舞12發20盒、龍響有夠讚9發20盒等9項共134盒,其火藥量共計16.664公斤,達管制量3.31倍;由於全案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超過管制量以上,最高可處以30萬元以下罰鍰。

  消防局呼籲,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4條及第22條規定,達管制量以上之爆竹煙火應放置於合格儲存場所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因應年節將近,爆竹煙火販賣業者勿心存僥倖心態,為圖謀營業利益而非法囤積煙火,卻忽視公共安全、釀禍致災。2014.01.03(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arrow
arrow

    山城風雲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